怀爱民之心 为利民之事
怀爱民之心 为利民之事
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,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本着“立足本职、爱民利民”的宗旨,为外地务工人员讨回公道。2012年4月6日,某公司承包了常德市临岗公路管理站的一项改建工程,同年,外地务工人员汪某将钢管脚手架工程分包给林某施工。6月13日,李某受林某雇请来此施工,在一次拆卸钢管过程中,有一根钢管打中其站立的竹桥板致使竹桥板掉落,李某摔倒坠地受伤,伤情经鉴定为五级伤残。林某、某公司、汪某在向李某支付了89017.32元后便置之不理,李某因此诉至法院。该院承办法官宋习彩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,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,由被告汪某一次性赔偿19万元,鉴于李某经济情况,免交受理费。图为当事人汪某送来锦旗示谢。(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王芳 付勋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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