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走村入户 力推案结事了
法官走村入户 力推案结事了
9月10日,鼎城区法院刑庭工作人员一行来到黄株洲乡,调查了解该庭审结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执行情况。
被告郭某系该乡康乐村人,由于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76727.12元。被告在赔偿3万元后,因无力赔偿现已外出打工,无法联系。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、促进案结事了,刑庭审判员们本着调解、审判、执行一盘棋原则,多次走村串户了解情况,推动案子执行到位。此次走访还邀请了该乡司法所所长和康乐村支部书记参加,形成了详细的调查笔录。
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反复阐述法律法规,被告家属表示分批次完成赔偿。原告父母表示,相信组织、相信法院,法律给了我们活下去的勇气。康乐村支部书记表态,会尽早与被告郭某联系,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最大可能解决原告父母的生活困难。
(区法院 王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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